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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质量险有望成为强制险 

发布时间:2017/07/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新版建筑工程质量险(以下简称“建工质量险”)试点初期推出就在重庆遭遇“寒流”。
  12月5日,中国人保重庆分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自11月19日起“建工质量险”试点两个多月来,开发商大多持观望态度,60多天来没有成交一笔保单。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消除开发商观望态度,将这种保险归为强制险行列,开发商也将从中获得其潜在的好处。
  初期试点情况不乐观
  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副总邱奕扬介绍说,建筑工程质量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式。该产品承保开发商开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因潜在的缺陷发生的质量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主险有长达十年的保险保障,开发商也可以附加保险期间为五年的附加渗漏条款。以建筑物平均售价扣除土地转让金为准,基础费率为0.3%左右。而目前业内普遍施行的是质量保证金制度,即施工方必须向开发商缴纳工程预算款的5%至8%作质量保证金。两个月来在重庆,对于这种新的险种向保险公司询问的开发商不少,可却没有出现一个敢于吃螃蟹。
  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副经理表示:“投保这种险一是成本高,并且随着住房使用年限的增加,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为损坏也是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开发商出于成本考虑并不愿意为这笔保险买单,是当下重庆在试点“建工质量险”的过程中所要突破的瓶颈。
  而出于现实的考虑,有些开发商也表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相对来说还属于卖方市场,房子不愁卖不掉,无需以投保质量险这种方式来增加卖点。此外,即使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只要不是特别严重,消费者也不太愿意与开发商纠缠。因为商品房质量检测程序繁琐,费用也不低。同时,对房屋进行投保无形中增加了房屋的成本,将此费用摊入房价中购房者能否接受还有待检验。此外,不少开发商对这一新险种并不了解。
  受益的不仅是业主
  “开发商偷工减料”、“没法收房,强烈要求整改”……在重庆市一些小区的业主论坛上有很多投诉住宅质量的帖子。业主与开发商的交涉往往演变成业主拒绝收房,而开发商要求业主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形成对峙僵局。
  重庆市建委建管处负责人认为,开发商所处的强势地位让很多业主在维权时遭遇种种困难。有时候,业主甚至找不到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这实际上是把工程的质量风险不合理地转嫁给了业主。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责任意外险部的负责人介绍,此次建工质量保险的推出,意味着业主在面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时候将不再处于难以投诉、难以解决的不利地位,并能获得实质性的赔偿。
  而重庆市建委质量监督站的负责人则表示:“这个险种不仅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也保护了开发商自己的利益。开发商实际上是大业主,而购房者是小业主。开发商在购买了这个保险之后,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就找保险公司理赔,开发商的风险减小了,所以事实上是大业主先受益。”
  同时,与目前业内普遍实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相比,建工质量险也有其优点。上述负责人表示,在项目的开发中,由建筑公司来承担质量保证金,一方面无法对房屋的质量实现切实的保证,另一方面建筑公司由于承担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容易引发各种问题。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保费是一次性收取的,不会造成对建筑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所以能够缓解建筑企业一部分资金压力,也能避免一些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的出现。
  有望成为强制险
  另据了解,保险公司利用了“退保难”来堵住开发商逃避责任的通道,即保险公司要等到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并且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后,才和开发商正式签单,这样如果一旦被拒保,由于开发商兼有业主身份,若保险公司退还保费,还要扣除前期的管理及保障费用。此外,建工质量保险还采取浮动费率制来“奖优罚劣”,即先确定一个基础费率,在此基础上对资质好的开发商给予优惠,反之则涨价。对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开发商则拒保。
  而现状是开发商明知这种险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塑造品牌,但仍有很强的观望态度。邱奕扬分析,从目前重庆的情况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要得到推广,还需要有政府部门的介入,使其成为一种强制险。
  “开发商是否购买这类商业保险,没有行政上的强制约束。实际上这是一项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开发商三方共同推动的工程。”上述重庆市建委质量监督站的负责人表示。